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建設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保證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是城市發展的基礎,是持續地保障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關鍵性的設施。它主要由交通、給水、排水、燃氣、環衛、供電、通信、防災、園林綠化等各項工程系統構成。
市政公用設施包括:
(一)城市道路及其設施:城市機動車道、非機動車道、城市軌道交通、人行道、公共停車場、廣場、管線走廊和安全通道、路肩、護欄、街路標牌、道路建設及道路綠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屬設施。
(二)城市橋涵及其設施:城市橋梁、隧道、涵洞、立交橋、過街人行橋、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屬設施。
(三)城市排水設施:城市雨水管道、污水管道、雨水污水合流管道、排水河道及溝渠、泵站、污水處理廠及其它附屬設施。
(四)城市防洪設施:城市防洪堤岸、河壩、防洪墻、排澇泵站、排洪道及其它附屬設施。
(五)城市道路照明設施:城市道路、橋梁、地下通道、廣場、公共綠地、景點等處的照明設施。
(六)城市建設公用設施:城市供水、供氣(煤氣、天然氣、石油液化氣)、集中供熱的管網、城市公共交通的供電線路及其它附屬設施。
分類
按用途劃分,有公路橋、鐵路橋、公鐵兩用橋、農用橋、人行橋、運水橋(渡槽)及其他專用橋梁(如通過管路、電纜等)。
按橋梁全長和跨徑的不同分為特大橋、大橋、中橋、小橋。
按主要承重結構所用的材料來分,有圬工橋、鋼筋混凝土橋、預應力混凝土橋、鋼橋、鋼-混凝土結合梁橋和木橋等。
按跨越障礙的性質來分,有跨河橋、跨線橋(立體交叉橋)、高架橋和棧橋。
按上部結構的行車道位置分為上承式(橋面結構布置在主要承重結構之上)橋、下承式橋、中承式橋。